日光流域管理委員會

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

請勿將腳踏車與雜物置放在公共區域

親愛的住戶您好:
近來發現有部份住戶將腳踏車隨意停放在大樓中庭、騎樓、各樓層電梯間、樓梯間,這些地方都是屬於公共空間,不是可放置私人物品、交通工具的地方。請不要為了自身一時方便,造成其他住戶的不便。如果因此而產生意外,堆放雜物的住戶將需要負起相關賠償責任。再次提醒住戶們,腳踏車請移至個人的停車位放置,將雜物回收或安置到屬於您自己的空間中,不要停放在公共空間裡頭。
大樓是集合住宅,公共空間是屬於全體住戶所有,多一份自私的方便,就少一份公共的便利。希望大家能互相配合,雖然會有些許的不便,但如果大家都這樣子作,我們甚至連順暢地進出大門都會有問題,敬請大家彼此體諒、自制,讓我們都能有一個優質的生活空間。感謝您的配合。
若部份住戶經持續規勸後,仍無改善,管委會將拍照並公佈於公告欄與網站上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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