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:
A棟有一戶將停車位外租給非大樓住戶使用,這已違反本大樓的管理規約。經多次與該住戶協調,該住戶並沒有配合的意思。不得已本會只好進入法律程序,盼能獲得解決。
大樓是集合住宅,全體住戶都居住在這裡,管理規約是大樓公共事務得以順利運行的最低標準,有住戶不遵守這個最低標準,那大樓整體的生活環境就會受到影響。希望全體住戶在做任何可能會影響到其他住戶的事時,多多考慮。不管是大樓外觀、安全、生活等方面的問題,請每一位住戶都要慎重行事,以免只解決了自身的問題,但卻造成許多住戶的困擾。
有人不遵守規則,管委會就需出面處理,如果管委會處理不了,那就要轉移給主管機關或透過法律訴訟處理。這是目前管委會處理各項事務的原則,事不分大小,都會是在這個處理原則下來進行。因為如果不這樣,往後遇到各種事務就沒有依據,無法處理。
特此公告,請全體住戶瞭解,並請配合與支持。感謝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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